为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3.本制度所指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包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二、组织领导
1.学校党委对校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2.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工会、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机关党委等部门(单位)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范围。
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考勤和学习记录等工作,同时做好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要协助党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组成,教学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到教研室主任范围。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可配备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4.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三、学习内容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河北工作、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4.学习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地方性法规。
5.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6.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7.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学习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高等教育理论。
9.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形式
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1.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也可通过“体验式”学习开阔眼界,拓展思路,起到学先进、找差距、谋发展的作用。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原则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不少于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五、突出学习实效
1.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
2.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3.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保证高校始终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六、强化学习管理
1.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起主体责任。
2.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学习计划,由党委审定后施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按学校党委要求制定计划并提交党委宣传部备案,结合实际自行落实。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党委宣传部要会同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进行。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4.要通过校园网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要妥善保管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学习总结、考勤情况等材料。
七、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